福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四个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