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规范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