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