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 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