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0975NWF(600975)2024-04-19 12:5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新 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根据所须审议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 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