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裴仁彦)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化 工、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裴仁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提名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 业")董事会,现提名裴仁彦为淮北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淮北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淮北矿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l (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