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 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就浙文互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4,948,45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为 4.85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99,999,997.0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972,592.8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