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四创电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