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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九州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0998Jointown(600998)2024-04-26 09:3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