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州通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 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 1,790 万股优先股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律师仅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涉 及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