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附1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李岳军、杨志明、张子学、肖翔、徐扬五名独立 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