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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01007JINLING HOTEL(601007)2023-12-18 11:08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提名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 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