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37 号 关于对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1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3 条、第 3.4.1 条、第 3.4.2 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予以 监管警示。 当事人: 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2024 年 4 月 23 日,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皑科技), 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减持股份合计 14,050,000 股,减持比例 1.794%,厚皑科技 持股比例由 19.01%减少至 17.2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厚皑科技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