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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反馈意见
601059Cinda Securities(601059)2024-06-28 10:58

二、请补充说明目前上海、深圳资管团队的人员情况,以及资管子公司设 立后对异地团队的管控安排。如资管业务存在其他异地团队,请一并说明。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 | --- | --- | --- | | 索 号 名 称 | 引 | bm56000001/2024-00007679 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反馈意见 | 类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反馈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 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 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 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 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请补充说明目前资管产品投顾业务规模、委托人情况,以及子公司设 立后母子公司之间的投顾业务划分方案。 三、我们关注到,根据2024年5月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测 算,子公司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可能低于100%的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