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 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