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避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生产经营需要而将 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 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 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 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 时变现或不以变现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为: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