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