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贺佑国、张保连、栾华、宋刚 2023 年 12 月 7 日 一、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张明川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 同意提名张明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张明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