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机制,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 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依本制度进行任免、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