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中国银保监会最新监 管要求,本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且有利于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以融促产、 产融结合,通过金融业务推动主业转型升级,助推公司实现高质 量发展,并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生上述 1 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 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拓展 公司风电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 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设立合 资公司。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