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0779 号 致: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 20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