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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中国化学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601117CNCEC(601117)2024-04-28 07:47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四章 履职保障 第五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 第六章 附 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