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中国化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彩虹律师、马佳敏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 内大街 2 号中国化学大厦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莫鼎革先生主持。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