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 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蔡则祥、范径武、庞凌、周梅、周月书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