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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601137BAMC(601137)2024-06-12 09:5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 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致: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 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 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现行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