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含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 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改变、调整和 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制度中对募集资金使用、改变及调整、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履行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应按约定 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文件的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