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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601216JUNZHENG(601216)2024-03-06 09:54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 位谋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 息,不得组织、指使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 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