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 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 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 公司 5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同时,公司拟以询价 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