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不在本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首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提名委员会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