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 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三星电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职能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