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重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 杰 2024年1月12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2、经审阅相关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