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本行对该重整计划(草案)出具同意的表决意见,并 同意对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抵债股权行使退出选择权。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颖、王丽君、易骆之 2024 年 1 月 26 日 2 核心高管 2021-2023 年年薪实施方案系本行董事会根据《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商 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 2021-2023 年年薪实施方 案》。 二、关于《关于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草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行的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符合本行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本次董事会会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