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6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承诺的议案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6 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4 年第 6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1 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 66 亿元(含全部存量)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商业 银行的正常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对湖南长银五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