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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579KJS(601579)2024-02-06 09: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 称"《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稽山绍兴泗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