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保 证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 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 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扰。 第五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监事会。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 1 选举和罢免。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