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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法律合规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