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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
601598SINOTRANS(601598)2024-06-07 11:37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但《公司章程》、本制度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 于三人,否则公司应按规定及时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 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