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 行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展其融资渠 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及时补充运营资金,保证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 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相关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 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