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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601608CHIC(601608)2024-02-06 10:4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1 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信重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 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监事会常设 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负责公司日常三会运作、信息披 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应配备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以 保证董事会秘书履职。 1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