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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601608CHIC(601608)2024-02-06 10: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