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 同意注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4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450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000.00 万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