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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01609JTGROUP(601609)2023-08-15 09:44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3]第 146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金田股份、公司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1 年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激励计划 | | 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草案)》 | | 本次解除限售 | 指 | 公司为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 | | | 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 | 本次回购注销 | 指 | 公司根据《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