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BEIJING X.H.LAW FIRM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6 号富力摩根中心 E 座 901 室 邮编:100050 电话:(86-10)5936 2077 传真:(86-10)5936 2188 网址:www.xhlaw.cn 鑫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公司"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