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交 易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套期保值有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 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具有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司应严格控制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条 公司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