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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601615MYSE(601615)2024-04-28 07: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 变更原因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四)变更的日期 (1) 列示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 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 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