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集团"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拓普集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 号),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726,104 股,发行价格为 5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14,826,899.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