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张志敏工作报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独立董事张志敏工作报告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的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沟通管理 层和其他独立董事、外聘专业机构,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 公正地发表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69年 1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12 年 9 月至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