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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601717ZMJ(601717)2024-07-01 10:01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丨海口 HAIKOU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及 适用的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 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郑州煤矿机械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