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科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坪")持有连 云港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科华")5%的股权,连云港科华持 有并运营连云港136MW户用光伏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连云港科华拟向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申请本金为人民币4亿元的 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5年,上海晶坪及连云港科华的其他全体股东拟以各 自持有的连云港科华全部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