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 目的,"中国法律、法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有效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